2月1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全力支持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的通知》,就企业复工复产事项作出相关规定。
《通知》主要包括 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以及实施信用加分激励措施,鼓励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两方面。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加大统筹力度,指派专人指导复工复产;简化项目复工手续办理,鼓励在线服务、电子申报等方式提交复工复产有关材料;同时,减少复工复产阶段检查。
《通知》表示鼓励支持企业积极筹备复工复产工作,做好复工复产所需防疫物资储备,多举并措合理、有序引导非疫区的劳务输出地建筑工人返岗,实现全面复工复产。
对于2月26日前经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住建局核实(市一级监督项目由市安监站会同质监站核实,市镇(街)两级监督、镇(街)一级监督项目由属地住建部门核实)属实的受监复工复产项目,我局将给予施工企业信用良好行为加20分、监理企业信用良好行为加5分奖励。
来源:房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