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方责任”明细清单
2020年2月4日
一、落实街乡属地责任,健全辖区疫情防控工作
1.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区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要求,明确专项工作负责人。
2.根据工作要求,将此项工作通知到辖区内各商务楼宇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
3.明确各商务楼宇负责防疫工作的负责人及联系人,并将信息反馈至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
4.加强宣传,引导辖区内的商务楼宇配合信息填报。
5.切实履行属地防控职责,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二、落实政府部门责任,强化行业和系统管理
1.发改委和房管局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协调各单位开展好此次商务楼宇防控工作,做好各类排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紧密对接社区防控工作组。发改委要根据人员力量配备情况和功能区外楼宇数量,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进行例行检查。
2.各功能区管委会、社工委、农工委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各功能区要根据人员力量配备情况和楼宇数量,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进行例行检查。社工委和农工委负责功能区外楼宇数据的汇总和报送。
3.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市规自委朝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要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和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好区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工作组的工作要求,做好商务楼宇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落实社会单位责任,完善各项防控措施
1.楼宇产权单位应切实履行商务楼宇防疫工作的主体责任,并督促楼宇管理方编制防疫应急管理预案,组成应急处置小组,明确专人负责。
2.楼宇产权方和管理方应严格遵守《朝阳区商务楼宇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3.楼宇管理方及楼内企业负责做好各自员工的摸排、核查工作,并形成联动机制。
4.楼宇管理方要掌握楼内企业的开工时间、员工人数、外地返京人员等具体情况,按照政府相关要求,督促楼宇内企业填好相关信息,按要求进行报送。
5.楼宇管理方要做好楼宇防疫期间的管理工作,采取设岗管理,视情况关闭无秩序维护员值守的出入口(包括车行出入口),并设岗24小时盯守,实行对员工和访客姓名、疫区接触史登记和体温检测服务;对电梯厅、楼道、大堂等公共区域每日至少两次消毒和通风,对风机房、风机过滤网及送风、回风口每日进行喷洒消毒;加强对集中用餐区和人员办公区的通风和消毒工作。
6.楼宇管理方和楼内企业发现疫区来京人员或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者,应立刻向属地社区、办事处、疾控部门进行报送,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并在此期间做好人员防护工作,人员转移后按指导做好消毒工作。
7.楼宇管理方和楼内企业要加强疫情防治宣传,让员工对疫情有正确认识和有效预防。
四、落实楼内个人责任,加强自身防护意识和社会约束力
1.应切实提高传染病防控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服从楼宇管理方和本企业的管理要求。
2.按要求定时向企业报送个人涉及防疫工作的相关信息,不得漏报、瞒报。
3.按要求在楼内公共区域必须佩戴口罩,自行监测体温,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本企业和楼宇实际经营单位报告相关情况,并按要求配合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