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离小区6月份开始接房的时间过去有一阵子了,重庆市民陈先生却至今不知所措。
“我买的房子就在这个楼上。”7月10日,在自己购买的商品房中粮中央公园祥云A区,陈先生用手里紧紧拽着的购房合同指着其中一幢楼的入户大厅说,这类形状的“外延大厅”都被相关部门前期认定为违法建筑,自己到现在都不敢接房。
是否要拆除?又怎么拆除?
部分“找不着北”的业主和陈先生一样,最近都在焦灼地等待着结果。
业主入户大厅突然“变脸”了
陈先生购买的商品房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德才路333号。按照合同约定,房子应该在4月份正常交房,因为今年疫情的影响,最后推迟到了6月。
“特殊时期,特殊对待,这个我还是能接受。”陈先生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正当他与家人兴高采烈前往接房时,却发现小区很多幢楼的入户大厅“变脸”了。
“平白无故多出了一个‘外延大厅’。”陈先生质疑道,“这侵占了小区公共活动区域。”
去年,吴女士购买了三幢的一套花园洋房,总价在220余万元,同样至今没有接房。“开发商说的高端改善性住房,现在像是一个安置房。”说起这个,她叹息不断,“我们的房子在二楼,窗户高度和这个‘外延大厅’基本在一个水平线上,很影响视线和通风,同时也有安全隐患。”
“当初选择这里,是为了方便孩子念书。”以逾226万元价格在这里购得一套房屋的陈女生表示,小区很多人和自己都有一样的想法,现在被迫延期接房实在是无奈之举。
政府前期认定11个外延大厅违建
发现小区部分楼幢入户大厅“变脸”后,一些业主拒绝接房,并开始四处投诉上访。
7月13日上午,重庆市渝北区城管执法支队违建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业主情况反映后,4月24日,曾会同区整违办、区规资局、仙桃街道现场核实中粮中央公园祥云A区入户大厅具体情况。
该工作人员表示,经调查核实,前期认定小区有11个单元的入户“外延大厅”存在违建情况。
针对问题,4月28日,渝北区城管执法支队违建执法大队、渝北区城管执法支队仙桃大队执法人员对中央公园祥云A区开发商进行了约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6月10日,渝北区城管执法支队违建执法大队再次约谈开发商,告知其违建事实,宣讲了相关政策法规,并责令其做好6月中旬接房后的相关处置工作。
但是,截至7月14日,记者在小区走访时,这里所有前期认定为违建的“外延大厅”均未动毫厘。
记者统计了一下,这些违建的“外延大厅”涉及到6幢楼的11个单元,均进行了内部装修,安装有空调,摆放了休闲沙发。
“当初设计、增盖‘外延大厅’,主要是想给业主提供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让大家有更好的入户感受。”开发商到场的项目客户关系部刘先生说起这个,也是一肚子委屈,“完全没想到会成为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解局陷入拆或不拆的两难处境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对于这些“外延大厅”的去留,业主也有不同的声音。
希望拆除违建的这部分人,在诉求中说,“外延大厅”高达3米左右,刚好遮挡了一楼和二楼部分业主的视线。同时,违建占用了公共资源。
“没有好大的负面影响。”另外一部分业主表示,从美观上讲,入户大厅“变脸”后也不难看。
“不管是拆除,还是不拆除,只希望开发商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吴女士如是道。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让开发商陷入了拆或不拆的两难处境。
渝北区城管执法支队违建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因为违建在先,会根据《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记者翻阅该规定看到,第十一条要求,符合城乡规划控制要求和建筑质量要求、不影响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可以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收入,并可并处违法建筑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我先后参加了几次协调会,按照政策该接受的处罚,我们肯定会认。”开发商到场的项目客户关系部刘先生坦诚。
这些“外延大厅”最终何去何从?
重庆中联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欣栗表示,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小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再向相关部门申请改建。同时,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十二条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都有相关规定。
渝北区城管执法支队违建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各相关部门、开发商和业主代表,目前正在讨论具体处理方案。
走访期间,陈先生等人带记者到这个小区四处参观,在房间、楼顶处,一些地方开裂后的“补丁”还清晰可见,地下车库里,因潮湿或局部漏水导致墙体发霉的情况也是有迹可循。陈先生说,种种不如意让人揪心不已,很希望看到一个央企的责任和担当。
在小区大门口,“中粮祥云”四个大字十分醒目。根据陈女士提供的楼盘宣传册显示,中粮集团成立于1949年,作为一家央企,是集农产品贸易、物流、加工和粮油食品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际化大粮商,有多家上市公司与众多品牌公司。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