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近日,深圳龙岗区住建局发布《龙岗区关于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和各单位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2日。
《意见(征求意见稿)》遵循“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的总原则,贯穿房地产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销售、验收、交付的全周期。按照“聚焦问题、找准环节、明确责任、标本兼治”的思路,分清流程阶段、分清行为边界、分清责任主体,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形成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其中,《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各部门开展不定期联合检查,重点对以下房地产市场销售行为乱象从严查处:
1.非住宅类项目进行“类住宅”、教育承诺等虚假宣传的;
2.非住宅类项目售楼处展示具有居住功能的样板房;
3.非住宅项目擅自预留作为住宅用途的排水、排污、排烟等管道,存在增设结构梁、插层等情形的;
4.居住类项目售楼处展示可供加建、改建、扩建的样板房;
5、非精装修项目存在捆绑装修销售;
6、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
7、以较低折扣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或资金未进入资金监管账户的;
立案调查期间,依法停止办理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和预售许可相关手续。对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控停销售行为。
来源:房讯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