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规自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2021年版)》,对2017年发布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进行了11项修订。
2021版《导则》提出,中心城区共有产权房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十八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
住宅面积一直是购房人选择共有产权房项目的一项关键指标。随着“三孩”政策的落地和居家养老需求的增加,一部分家庭的规模和结构也发生变化,2021版《导则》对面积标准作出调整。
2021版《导则》提出,共有产权房套型设计应充分考虑家庭代际及多孩、适老性等新需求,大力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适度设置紧凑型两居室套型。中心城区新建项目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十八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严格限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相比修订前的版本,一个显着变化是,中心城区的共有产权房面积标准不再“一刀切”地限定为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而是按楼层划分出十八层(含)以下和十八层以上两种情况,且套型总建筑面积上限适度提高。
为何按楼层区分?参与此次修订工作的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钱嘉宏分析,由于防火、疏散等居住安全性方面的要求,不同层数的住宅楼核心筒面积不同,就是俗称的楼层公摊面积不同。十八层以上的住宅楼受防火、排烟、楼梯形式、疏散口数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楼层公摊面积要大一些。“考虑到楼层公摊面积的因素,以及设计规范等因素,最终确定了中心城区共有产权房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钱嘉宏解释。
同时,为更好适应住户在不同生活阶段下对房屋功能空间的不同需求,2021版《导则》倡导主体结构大空间布置,通过轻质隔墙系统、家具设备设施等灵活划分套内功能空间,实现住宅使用的可变性,并在房屋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后期改造条件预留的情况。
2021版《导则》也对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出了“因地制宜”的设计理念,更注重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从实际出发确定配套业态,更好地满足居民生活需要。
对于青年人更青睐的图书馆和健身馆,2021版《导则》从修订前的标准配置,改为鼓励在规划社区文化设施和室内体育设施配套指标内,因地制宜设置图书馆、健身房等公共交流、学习、健身等场所,按照不小于100平方米规模配置,与项目周边服务设施共同形成丰富的生活场景。
对于儿童和老人更青睐的活动、休憩等室外设施,2021版《导则》提出应满足老年人及儿童安全使用需要,宜设置在向阳避风处。同时,还要求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充分考虑居民使用便利性和小区管理要求。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