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拍房首次被纳入限购,竞买者需具备上海市购房资格。今日,公拍网发布一套拍卖房源的醒目位置标有“限购”字样,提醒无购房资格的竞买者需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随后,记者从上海市房管局获悉,这是上海楼市调控组合拳举措之一。
随着一系列楼市调控措施落地,不少购房者将目光投向历来不限购、起拍低的“法拍房”。法拍房即经法院司法拍卖的房产,具体是指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法院采取司法拍卖的方式对需要变价处理的房产进行处置。主要种类有:商业贷款逾期房产、民间借贷违约房产、司法没收财产房产以及无主房产等。许多城市的法拍房原则不限购,对于在部分购房资格较难获得的城市,法拍房对还未获得资格的人群或是不能再购房的人群也有一定的吸引力。
今天,在公拍网首页,一套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曲沃路373弄1号1101室,将于3月8日10时拍卖,起拍价为286.5万元,醒目位置标准了黄色字体“限购”。页面自动弹出提醒:上海法院司法拍卖的上海市商品住房已纳入限购政策范围。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对于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着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上海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房源为上海法拍房纳入限购的首套房源。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上海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来源:新民晚报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