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据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官微消息,按照规定,自3月1日起,中介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且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该协会还公布了首批纳入押金托管的企业名单,包括北京自如生活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爱家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寓)等8家企业。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李文杰表示,此次公布的8家企业,均积极落实主管部门发布的新规,率先使用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同时严格落实租金托管等监管措施。下一步,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将进一步引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要求、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来源:房讯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