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7月27日,深圳住建局、深圳发改委发布《公共住房建设标准》,突出“以人为本、住有宜居”的理念,结合深圳市经济、气候、人文特征,对建造技术、居住环境、套型空间、公共配套等方面作出了高品质要求。《标准》将于8月15日正式实施。
《标准》提出,配建公共住房应与所在项目其他住房整体规划、合理布局。配建公共住房应与所在项目其他住房享受共同的配套设施、公共绿化、公共空间和同等的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另外,与所在项目其它住房智能化系统、公共区域的装修标准一致,以及建筑材料、外形、风格、色彩等方面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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