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8月10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整治阶段性工作推进会中,向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发布的通知》,从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切实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信息三个方面,首次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发布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对外发布的房地产信息必须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得发布以下6类信息:
背离“房住不炒”定位,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信息;
臆测房地产政策走向和趋势及未经核实的其他相关信息;
炒作学区房及以个别成交案例、局部区域价格波动炒作市场行情的信息;
恶意哄抬房价、捏造房价涨跌及通过各种方式制造购房恐慌情绪的信息;
以某个机构数据代替整体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等以偏概全的信息;
未取得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房源核验统一编码和二维码的二手房源售卖信息。
《通知》下发后,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即时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从业人员存在发布不当信息和言论,及时制止、清除和纠正,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同时,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也将通过会议部署、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举措,重点解决房地产市场不当信息发布的突出问题,切实营造合法、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网络环境。
来源:房讯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