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8月11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提出,2022年北京将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5%。
《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向提高质量、提升品质迈进,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数字化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建筑产业体系;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带动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由规模化向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智慧建造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高水平技能队伍。
《实施意见》明确了北京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范围:
1.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中,新立项政府投资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钢结构建筑。
2.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3.以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4.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5.新建工业用地上的厂房、仓库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6.在上述实施范围内,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建筑、项目的构筑物和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房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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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