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8月18日,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2021-2023年,全市将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万套,“十四五”期间则不少于1.5万套。
《实施意见》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同时,要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合理确定申请范围、准入和退出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等。
在完善土地支持政策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渠道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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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