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近日,张家口市住建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通知》指出,张家口市将完善“稳房价”“稳地价”的房地产“双稳”工作机制。
其中,“稳房价”要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所有项目不得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低于成本进行销售,新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进行销售。
完善“稳地价”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招拍挂出让制度,严格落实资金来源审查机制,建立土地拍卖熔断机制,土地招标拍卖过程中,当溢价率达50%或超过设置的最高限价时,中止网上竞价,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买人。
完善“稳房价”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所有项目,不得超出备案价格对外销售。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低于成本进行销售,新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进行销售。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机制。预售资金监管解除条件由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予以解除,提前到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即可解除。对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建立政府保函提取监管资金机制。对新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按楼栋进行资金监管,以套为单位。
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房产交易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加快建立数据共享系统,满足查询条件后,购房资格由房产交易部门即查即办。查询时,购房人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确定购房资格。
来源:房讯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