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合景泰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有关重续持续关连交易及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的公告。
由于旧框架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且合景泰富预期将于该等协议到期后进行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合景泰富与合景悠活于2022年11月21日订立新框架协议。
根据新物业租赁框架协议,合景泰富将向合景悠活集团出租该等物业及停车位,年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订约双方可相互协定重续协议。
据了解,于2022年11月21日(交易时段后),合景泰富与合景悠活已订立(1)新物业租赁框架协议;(2)新宣传策划服务框架协议;(3)新营销渠道服务框架协议;(4)新商业营运及增值服务框架协议;(5)新商业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6)新物业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及(7)新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即新框架协议)。
此外,为了(其中包括)反映并符合于2022年1月1日生效的上市规则的修订的新要求,合景泰富董事会建议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一项特别决议案供股东批准,通过采纳新细则修订现有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