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迎来重磅金融政策。日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业内专家认为,《通知》有助于支持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体现政策倾斜与引导
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目前,各地均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今年初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全国40个城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4.2万套,2022年将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0万套(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认为,我国正在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在此过程中需要银行业提供足够且有效的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我国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具有重大意义。
在此背景下,《通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发展的支持力度,意义深远。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认为,这是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体系,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此举体现了政策倾斜与引导,拓宽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融资空间。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通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有助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房住不炒”原则,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近段时间以来,疫情影响仍未消退,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准确把握和执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满足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和住房消费者的合理住房消费需求。”董希淼认为,此次政策在春节假期后发布,向市场传递出稳预期、稳信心的明显信号,有助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进而促进扩内需、稳增长,维护宏观经济大局稳定。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在《通知》落地后,业内专家认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也是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的重要举措。
实际上,保障性租赁住房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是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既有安排。2020年年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和机构类型等因素,分五档设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要求,为银行房地产贷款设置了“两道红线”。明确提出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并在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建立相应统计制度后,对于符合定义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不纳入集中度管理统计范围。
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并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包括完善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相适应的贷款统计,在实施房地产信贷管理时予以差别化对待。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郑忱阳表示,在此基础上,各地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机制,在项目认定、数据统计、监督管理、监测评价等方面取得良好进展,在此情况下《通知》已具备落地条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与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共同构成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在业内专家看来,《通知》也是“房住不炒”定位的体现。娄飞鹏认为,通过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让新市民、青年人以相对较低的租金解决住房问题,可以起到稳定市场预期、避免高房价对消费的挤出等作用。正因如此,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也是促进“房住不炒”定位落地的重要举措。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可以进一步调动银行业合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人民住有所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应用好政策红利
今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40个重点城市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间)。各地陆续发布的“十四五”时期有关规划显示,上海计划“十四五”时期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5%左右;北京市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比不低于40%;广州市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住房总量的45.8%;深圳市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40万套(间),占住房建设筹集总量的45%左右。
在《通知》落地后,业内专家认为,金融机构应用好政策红利,加快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加大对相关项目的支持力度。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进入住房租赁市场,探索住房租赁信贷新模式,既可促进住房租赁金融朝着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董希淼表示,金融机构要以此次新规为契机,优化房地产金融业务结构,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和服务力度。一是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合作,支持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并在住房租赁平台交易撮合、信用评价等各个环节提供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二是可与房地产企业合作,通过签订租赁权转让协议的方式将待售房源变成长租房源,扩大住房租赁市场供给;三是开发额度和利率适中的租房贷款、租房分期等产品,为有需求的租客直接提供信贷支持。
《通知》对银行业来说也是机遇。郑忱阳认为,银行业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将资金投向符合要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领域,通过信贷、债券等市场化手段提供金融服务,创新租赁住房债券型投资信托基金产品(AB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金融产品,强化数据统计和风险监测,促进金融服务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