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当中提出,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重点任务中包括,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当中提及,要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其中,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机构法人、业务在县域的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把工作重心放在乡村振兴上。开展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
与此同时,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