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9月26日,中国电建发布关于请做好中国电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称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曾包括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设备制造与租赁业务,该等业务领域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存在一定重合,但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等业务均不构成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情形。
中国电建表示,公司已于2022年一季度和二季度分步实现了房地产业务去化,已完成下属31家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股权转让,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此外,中国电建与电建集团从事的装备制造业务存在本质不同,不存在实质性竞争关系。房地产开发业务与装备制造业务不再是发行人主营业务,亦不属于发行人未来业务发展的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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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