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行业与政策
青岛: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9月19日,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监管局青岛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青岛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指出,家庭住房套数由各级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无锡:全市域取消限购政策 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
9月19日,无锡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包括全市域取消限购政策。将经开区太湖街道、华庄街道移出限购区域;取消现有的购房限制性措施,居民家庭(含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再对购房资格进行核验;取消企事业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套数限制。
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02 城市与市场
天津武清区:购新建商住房最高补贴3万元
9月19日消息,天津市武清区日前发布《武清区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办法》。具体如下:自2023年9月2日(含)至2024年3月31日(含),在武清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且在2024年3月31日(含)前足额缴纳购房契税的,根据购房人申请,按照总购房款的1%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含)。发放购房补贴以元为单位,小数四舍五入取整数。
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9月1日(含)之前网签的新建商品住宅,9月1日后办理注销合同备案手续再次销售时,该房屋的购房人不享受补贴。开发企业在销售以上房屋时,应书面告知购房人。
武汉全面取消住房限购
9月19日,武汉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取消住房限购。2023年9月19日起,取消武汉市二环线以内住房限购政策, 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二、优化家庭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对生育多子女家庭在购房贷款时,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第二套住房。对已有两套住房的家庭,在挂牌出售或出租一套的前提下新购一套住房的,购房贷款时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三、支持居民换购住房。2023年9月19日起至12月31日前,对出售原有住房并在半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至房屋交付前出售原有住房的纳税人,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财政部门对其出售原有住房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
四、给予购房优惠支持。2023年12月31日前,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1万元家电家具数字消费券或购房消费券。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房交会,对房交会期间购买首套住房的,按契税应缴额度给予补助优惠,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契税应缴额度的50%给予补助优惠。
五、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023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武汉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职工家庭当前可贷款额度上浮20%,同时不超出武汉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即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90万元,家庭二套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70万元)。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六、盘活企业资产。对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的商办类房屋,在不改变房屋规划用途和不影响原土地出让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经辖区政府批准同意,允许以新建商品房形式整体转让。整体转让后,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受让方承担。
七、加强精准供地,鼓励居住户型设计创新。结合各区新房库存情况,实施土地精准投放,加快中心城区地段好、配套齐全的住宅净地供应,加快项目审批、开工建设、上市销售。支持企业转型发展,优化住宅阳台进深、面积比例控制要求等技术规范,推进新型住宅设计创新。
八、加快盘活存量用地。对已出让尚未建设且没有法律纠纷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由辖区政府组织开展土地收回和规划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市政府同意并按程序完善相关工作后,可重新实施土地供应。存量用地收回应符合相关规定,且规划优化后,可以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不影响重点功能区核心功能实施。
九、积极助企纾困。因疫情影响,对2023年4月8日前未按土地出让合同或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约定缴付土地价款的项目,按照省、市相关助企纾困文件要求执行,可延期缴纳。
十、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管理机制。在武汉市注册且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债务违约行为、集团及所属企业在武汉市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因自身经营原因引起群体性信访、无被法院列为“失信”“限高”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纳入“白名单”管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纳入“白名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提前办理预售许可。
03 投资交易
北京自如住房租赁公司增资至30.6亿元
天眼查App显示,9月18日,自如Ziroom关联公司北京自如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约23.1亿元人民币增至约30.6亿元人民币。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周艺君,经营范围含住房租赁、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等,由自如(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招商局物业联合武汉城市服务新设物业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
9月19日,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武汉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新设武汉城建积余物业有限公司。企查查显示,城建积余物业成立于2023年9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方瞩凯,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等。公司由招商局物业、武汉城市服务分别持股51%、49%。
04 公司项目
暂停支付!远洋集团公告全面境外债重组
9月15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旗下8笔境外美元证券自2023年9月15日上午9时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停牌。同时,远洋集团将暂停支付所有境外债务,进行全面重组。
公告表示,2023年以来,在行业销售和融资环境未明显改善的形势下,集团协议销售额快速下降,资产出售不确定性增大,融资活动持续受限。为应对日益严峻的流动性压力,集团一直与债权人对话、主动管理负债,尽管如此,流动性中短期内仍面临挑战。
华润置地:黄挺获任非执行董事并任审核委员会委员
9月19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发布人事变动公告称,刘晓勇先生已告知董事会其退休计划,自2023年9月19日起退任非执行董事。此外,董事会宣布,自2023年9月19日起,黄挺先生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及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任期自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为止。黄挺先生已与公司订立委任函件,任期为三年,惟须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于股东大会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
05 房企与业绩
仁恒置地:前8月合约预售金额245.24亿元 同比下降45.2%
9月19日获悉,仁恒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期发布了2023年8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运营数据。全年累计截至2023年8月31日,该集团连同其共同控制实体及联营公司的住宅、商业物业以及车位的总合约预售金额约为人民币245.24亿元,合约预售面积为951088平方米,相比2022年同期分别下降45.2%及上升15.4%。
融创中国早盘高开12.86%后转跌 现跌5%
9月19日,港股融创中国转跌,截至发稿时,跌5%,此前一度涨超12%据了解,融创中国早盘高开12.86%后开始回落,截至今天早盘休市,公司股价报2.93港元,涨4.64%,成交额为7.33亿港元,当前公司总市值约159.65亿港元。
富力地产被强制执行5.5亿 累计被执行金额超96亿元
9月18日消息,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近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超5.5亿元,执行法院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存在数十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96亿元,同时还存在多条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和终本案件信息。
招商局集团30亿元中期票据将于9月28日付息,利率2.8%
9月19日,据上清所,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披露关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付息安排公告(2023)。公告显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将于2023年9月28日兑付利息,本计息期债项利率为2.8%。
中建三局成功发行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2.40%
9月19日,据上清所,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发行情况公告。
公告显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于 2023年09月13日 发行了23中建三局SCP007(科创票据),有效申购家数2家,有效申购金额3.5亿元。据悉,债券简称为23中建三局SCP007(科创票据),期限为41日,起息日为2023年09月14日,兑付日为2023年10月25日,实际发行总额20亿元,发行利率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