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于2020年11月22日,越秀康养及静颐投资(均为越秀地产附属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及广州越秀投资管理(均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属公司)以及国企创新基金已订立有关成立合伙基金的合伙协议。
根据协议,各订约方对合伙基金注册资本的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预计到2020年12月31日将作出人民币2.85亿元的初始出资为收购潜在目标的权益提供资金。越秀康养(作为有限合伙人)及静颐投资(作为共同普通合伙人)已同意分别认购合伙基金注册资本的54.8%及0.2%。
合伙基金的年期,是自合伙基金首次交割日(预期为2020年12月31日或之前)起计五年。自首次交割日起计首三年为投资期,而第四年至第五年为退出期,前提是倘合伙基金于5年期届满后仍持有任何投资,如获合伙人会议批准,该年期可再延长2年。
越秀康养为主要从事对养老及医疗服务业务的投资,静颐投资主要从事商业服务业务。由于广州越秀资本及广州越秀投资管理均为越秀地产控股股东广州越秀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彼等各自为越秀地产的关连人士。
合伙基金的业务范围涵盖中国境内的股权投资和收购活动,其主要目的是投资或收购养老领域的项目或公司。预计合伙基金将投资或收购若干养老机构,并对该等机构实施合并和改造措施,以期提升该等机构和业务的价值。
越秀地产表示,集团于2017年8月成立越秀养老业务后,正式开始在养老行业开展业
务。通过订立合伙文件,本集团可利用各订约方的资源及广州越秀投资管理的经验加快其进入养老业务领域的步伐,且成立合伙基金将使集团能够在毋须大量初始投资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大其在养老领域的业务,并进一步优化集团的业务结构。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