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据《南通日报》消息,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南通市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存量房市场管理,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
按照规定,交易双方凭已预审通过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与监管银行、监管机构签订《监管协议》;买受方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将首付款存入“专用账户”;监管银行将贷款划转至“专用账户”;交易资金足额存入“专用账户”后,交易双方申请《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并会同贷款银行申请不动产转移和抵押合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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