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据安居北京消息,在公共租赁住房日常检查中,北京市住建委发现了两起承租人违规转租公租房的行为,分别是王某某将承租的阅园四区公租房转租给他人,岳某某将承租的康润家园公租房转租他人。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23号)等有关规定,产权单位已与上述两户承租人解除合同;区房管局决定:
对王春明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责令王春明家庭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停发租金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记入不良信息档案;
对岳洪岭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责令岳洪岭家庭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停发租金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记入不良信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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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