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房地产行业刮起一阵“监管风”。就在近期,多个省市还把“监管风”吹向了商品房预售资金。
8日,广东省佛山市住建局印发了《佛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办法》显示为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存入监管账户的商品房预售款优先保障项目竣工。开发商留存监管及可提取使用的额度,视项目建设进展而定。同日,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通知》,《通知》显示预售款监管额度与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挂钩并根据信用等级动态调整监管额度,对于预收款将实行专户存储、全程监管,如果开发商违反相关规定,在其整改期间将暂停预售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使用权限。
此外,湖南株洲、云南昆明、山西太原等城市近日也发布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多地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从源头杜绝烂尾楼的产生。据贝壳研究院最新统计,2020年以来已有近26个省市出台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相关政策或实施细则。
商品房预售资金,指的是预售人将其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在取得预售许可之后、竣工备案之前预售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各种购房款。开发企业在监管银行开设监管账户,购房人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资金便存在这个专用账户中。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已经出现拐点,上半年是放宽,下半年则有所收紧,从政策的导向看,是要保证资金运转的安全性,防范房地产领域的金融风险。在房企的资金中,预售资金的监管容易架空。经营方面,若没有此类预售资金监管,房企容易放大金融风险或经营风险。因此,预售资金的监管实际上是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属于梳理房地产开发流程的政策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多地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买卖中仍存在不少纠纷,由此带来的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呼声多不断。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王小嫱指出,近期在融资环境趋紧下,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避免开发商拿到回款后跑路现象的发生,在三道红线压顶下,行业资金压力更甚,建立商品房资金监管的细化制度尤其重要。
来源:证券时报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