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记者从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范单位公积金缴存,该中心发布《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对“超年龄缴存”、“一人多缴”情况进行清理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提出,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该中心将对以下两类人员开展清理整改,请各单位、职工及时自查核实。
第一,“超年龄缴存”人员。指年龄已超过60周岁的人员。针对此类人员,单位应及时对职工账户进行封存,并做好与缴存职工的沟通解释工作;存在特殊情况的,单位应于2020年12月10日前向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属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逾期未封存且未向中心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于2020年12月16日前对此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
第二,“一人多缴”人员,包括在同中心有多个缴存账户和同时在多个中心缴存的人员。针对此类人员,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原则进行清理。单位应会同职工做好核实确认工作,并对确认不再缴存的账户作封存处理。
来 源: 成都商报
编 辑: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