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并终止银亿股份重整程序。
银亿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也表决通过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根据法律规定,银亿股份及管理人于2020年12月11日向宁波中院提交了《关于提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报告》,2020年12月15日,管理人收到宁波中院发来裁定书。
《民事裁定书》提到,重整计划的内容合法,具有可执行性,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合理,公平对待债权人。
银亿股份表示,宁波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由公司负责执行,管理人负责监督。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依法、严格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推进执行工作,确保《重整计划》依法、高效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
根据计划,重整投资人共计受让2,988,200,641股转增股票,受让股票均价约为人民币1.07088元/股。债权人受让受让全体银亿股份股东让渡的1,549,329,251股转增股票,抵债股价为3.96元/股。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