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12月2日,卖方(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已同意按个别基准以每股配售股份47.00港元的价格促使购买合共1亿股由卖方拥有的配售股份。
根据协议,卖方已有条件地同意按每股认购股份47.00港元的价格认购股份(其相当于根据配售事项实际配售的半数配售股份)。
据悉,配售完成将于2020年12月4日或之前(或协议订约方可能协定的其他时间或日期)进行,且于任何情况下均须为协议日期后14日内完成。
配售价为每股47.00港元,为股份于2020年12月1日(即紧接协议日期前的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50.80港元折让约7.48%;及股份于紧接协议日期前连续最后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的平均收市价约每股50.55港元折让约7.02%。
而配售股份的总数占公司于本公布日期已发行股本约1.66%,并占公司经根据认购事项配发及发行的认购股份所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约1.65%。
卖方的股权将于紧随配售完成后由约43.91%减少至约42.24%,并将于紧随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所扩大的认购事项完成后增加至约42.72%。
认购事项所得款项总额估计为约23.5亿港元;经扣除将由公司承担的有关配售佣金、专业费用及所有与配售事项有关的开支后,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估计为约23.31亿港元;及每股认购股份的净价为约46.62港元。
龙湖方面认为,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为筹集更多资金的最有效率方法,以拓阔股东及资本基础,并加强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将该等所得款项净额作为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协议的条款(包括配售价)乃订约方按公平原则厘定,已考虑近期市场走势、股份的近期价格、本集团展望及前景及此类集资活动的普遍市场惯例。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