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发布信息显示,近日,网上流传“深圳市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运行”,该消息纯属谣言,请广大市民勿信谣传谣。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称,对于蓄意编造、发布、传播有关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我局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请各类网络平台践行社会责任,遵守行业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感谢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近日市场传闻,自明年1月1日起,深圳将开征房地产税,征收对象为深圳市、深汕合作区区域内的商品住房。
征收税率为:二套住房,超过人均居住面积60平米部分,按照住房市场评估价值的1.5%/年的税额核定征收;3套住房按照住房市场评估价值的2.5%/年征收等。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