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涉及海域使用规划、海岸线保护管理、海域使用权取得、海域使用管理等多个方面。
深圳市拥有1145平方公里海域和260公里海岸线,海域资源较为丰富,开发利用潜力较大。近年来,深圳市海域使用需求增长较快,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条例提出,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嵌入海域使用的各个环节;严格管控围填海用海,除国家批准建设的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建立海洋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制度,对海洋资源和生态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建立沙滩、红树林、珊瑚礁资源保护制度。
条例根据海岸线自然资源条件和开发程度,把海岸线分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个类别。划定为严格保护的海岸线,除国防安全需要外,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围填海、开采海砂、设置排污口等损害海岸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的活动。条例将优质沙滩、典型地质地貌景观、红树林等所在岸线列入严格保护岸线。
为了规范海域使用行为,条例还明确了海域使用权取得的具体情形,将公共设施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等用海项目纳入申请批准目录。属于目录所列情形的用海项目,可以通过批准申请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其他用海项目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
来源:新华社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