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房屋线上交易、商品房网签、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金融支持等多个方面支持房地产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措 施》内容显示,对已批未开盘、已批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视疫情防控情况现场开盘、开放线下售楼处。同时推进房屋线上交易系统建设。加快商品房网签进度。
在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方面,深圳市住建局表示,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再要求提交项目资本金余额证明。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建筑工程款等项目相关费用按期足额支付前提下,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20%;房地产一级开发企业下属项目公司,母公司承诺对其权利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20%。
此外,在顺延项目交付时间和开发资质办理时间、鼓励各银行机构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贷款还款安排、本地疫情期间非深户居民购房者无法按时缴纳社保、增加居住用地供应等方面,深圳市住建局作出了具体规定。
其他有关企业运营成本、金融支持、援企稳岗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按照《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等执行。
本措施所称“本地疫情结束时间”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来源:环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