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鼓励农民工在泸置业发放置业补助实施细则》19问,对置业者关心的补助范围、标准、申请流程等内容予以明确。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此次可申请置业补助的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外地来泸就业创业人员,对购买自住住房等房子按购房款总额给予一次性置业补贴,自住住房置业补助最高限额5万元。
具体而言,3月10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鼓励农民工在泸置业发放置业补助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指出,购买自住住房按照购房款总额(凭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一定比例一次性给予置业补助,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购买的,补助比例为3%;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购买的,补助比例为2%;在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购买的,补助比例为1%。置业补助实施期内,购房人合计申请自住住房置业补助最高限额5万元。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释称,此次,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购买新建营业用房和新建自住住房、二手营业用房和二手自住住房、一手车位(车库)都可以申请置业补助。
泸州市住建局进一步解释称,此次对置业补助以购买时间分为四个标准:
一是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购买营业用房、自住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凭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补助比例3%;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补助3000元/个。
二是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购买营业用房、自住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凭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补助比例2%;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补助2000元/个。
三是在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购买营业用房、自住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凭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补助比例1%;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补助1000元/个。
四是在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转为城镇户口的,另外一次性给予每人2万元、每户不超过10万元置业补助。
根据易居研究院中国百城库存报告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下半年泸州市辖区新建商品房(包括普通住宅、别墅、商业、办公、车库)的供应面积为244万平方米,而成交面积为160万平方米,呈现比较明显的供大于求的态势。另外从房价走势看,2019年下半年房价约为7659元/平方米,属于低于全国房价水平的城市。
来源:澎湃新闻网
编辑: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