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部门制定《房地产中介行业复工复业指导方案》。该方案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类房地产中介企业和服务单位做好经营环境与设施卫生防护,指导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工作。在总体安排方面,相关行业复工复业时限安排,在符合防疫工作相关要求的情况下有序复工。房地产中介行业复工复业管理模式,按照各区市疫情防控要求,分级精准复工达产,所有房地产中介企业复工复产,一律取消审批。房地产中介机构自主决定开业复工,报属地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备案。
对房地产中介行 业经营管理,方案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售楼处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责任到企业每个人,并主动与项目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保持联系畅通;制订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位,明确专人负责;提倡推广预约制,推广网上预约制,控制客流和减少人员聚集。组织开展有关经营活动应合理控制客流量,避免人员扎堆和不必要的长时间集聚;要落实访客实名登记制度和体温监测,发现疫情严重地区往来人员或有发热、乏力等疑似症状人员,先行做好隔离、消毒等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经营场所,方案要求:1、开业前提前对营业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至少2次对营业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工作场所空气流通、定时通风,对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和空调、电话、通勤工具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消毒。2、在营业场所门前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恢复经营承诺书及场所消杀、复业从业人员健康登记表等,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和群众监督。3、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内部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加强员工异常情况处置培训。当员工出现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时,经营单位应迅速将其送到隔离区域进行隔离,并第一时间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并密切关注其诊疗情况,做好随访管理。经营单位如发现消费者(服务对象)有上述症状,告知其尽快到医院就诊,完善登记信息,并及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对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人员服务规范,方案要求:经营主体要全面落实服务业各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监管要求,加强员工安全培训,主动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员工到岗前排查登记,全面掌握并登记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近14天旅居史、自我隔离史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并向当地街道(乡镇)或社区管理机构报备,每日上班前、每班次换班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
方案同时要求:消费者(服务对象)进入经营场所应当佩戴口罩,经营单位有权禁止不戴口罩者入内,对不听劝阻造成恶劣影响的,上报相关机关依法依规给予处置;要尽快启用“青岛市公共场所扫码系统”切实做好出入人员扫码登记工作,对无智能手机或不能使用扫码系统的市民,仍保留手工信息采集措施。
来源: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