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4月16日,南京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住房租赁机构租金托管制度的通知”及租赁机构托管协议示范文本,要求南京市所有的住房租赁机构建立租金托管制度,且需在商业银行设立唯一的租金专用账户,与银行签订租金托管协议,明确托管内容、方式及程序。
住房租赁机构开设租金专用账户后,应及时告知公司注册地房产管理部门,专户信息应在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公布,并同时在经营场所、房源发布平台、租赁合同中明示专户信息。
来源:房讯网
编辑:wangdc
房讯网讯 4月16日,南京市房屋租赁指导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住房租赁机构租金托管制度的通知”及租赁机构托管协议示范文本,要求南京市所有的住房租赁机构建立租金托管制度,且需在商业银行设立唯一的租金专用账户,与银行签订租金托管协议,明确托管内容、方式及程序。
住房租赁机构开设租金专用账户后,应及时告知公司注册地房产管理部门,专户信息应在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公布,并同时在经营场所、房源发布平台、租赁合同中明示专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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