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4月20日,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黄埔区2宗地块,限时竞价时间为5月20日10时。
其中,黄埔区KXC-C1-3地块位于黄埔区科学大道以南、神舟路以东,为商务用地兼容商业用地(B2/B1);土地面积46788平方米,容积率≤6.0,建筑限高≤200米;起始价30.79亿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买条件方面,竞买申请人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不少于1年,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须提供验资报告;同时,竞买申请人须具有在广州市曾开发单个商服(办公)类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开发经验。
出让条件方面,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装配式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且须符合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同时,竞得人须承诺,取得本宗用地后,主要用于建设金融、智慧科技等总部经济项目,并在竞得地块后30日内,与区招商引资部门就入驻企业达成一致。如未按期达成一致,出让人可单方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地块并退还已缴的出让合同价款及相关契税。
此外,黄埔区CPPQ-A2-3地块位于黄埔区长岭居长岭路以南、奥园春晓以西,为商业用地兼容二类居住用地(B1/R2),总用地面积43584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限高(米)≤100;起始价12.66亿元,按照“限地价+摇号”原则确认竞得人。
当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18.36亿元时,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申请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
该地块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竞得的地块不得分割。联合体至少一名成员须符合全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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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