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4月22日,荆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停止执行先前所发布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原因是该文件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部分条款内容不符。
据记者查阅,被停止执行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为荆州市政府4月20日发布,内容包括将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为二成、二套房首付降为三成、限时免契税等。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 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因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3号)部分条款内容不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荆政发〔2020〕6号)。请严格遵照鄂政办发〔2020〕13号文件规定,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