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4月22日,荆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停止执行先前所发布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原因是该文件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部分条款内容不符。
据记者查阅,被停止执行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为荆州市政府4月20日发布,共涉及20项细则,内容包括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将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为二成、二套房首付降为三成、限时免契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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