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含销售代理机构、网络信息平台)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整治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有投诉举报的进行重点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此次 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未按规定执行房屋网签备案,包括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发布虚假、违规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出售的重要信息,诱骗误导群众租房、购房,或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条件等违法违规、涉黑涉恶行为。
此次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1月份,对发现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约谈告诫、暂停网签备案、发布风险提示、行政处罚、公开曝光;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记入“黑名单”管理。
通知强调,河北省住建厅计划于4月下旬统一公布公示各地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直接举证、举报。
来源: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