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地块宗地编号为2020NJY-5,坐落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西路东侧、麒麟新城三期西侧,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B1)。
地块用地面积102392平方米,容积率≤3.2,计容总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挂牌起始价26.4亿元,增价幅度5000万元。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竞买。地块将于6月28日下午正式出让。
地块采取限地价、竞自持、摇号的竞价方式。
挂牌出让价格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38.3亿元,竞买人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价方式转为竞企业自持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企业自持部分作为租赁物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租赁物业,整体一并办理。
另据出让要求显示,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40%,且须符合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
同时,竞得人须在地块成交后30天内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乌洲村民委员会(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乌洲经济联合社)签订开发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村集体拟购买物业套数、位置和面积,交付物业时间,村集体物业建设资金监管,土地使用权抵押,房屋初始登记,村分成物业不得转让及村其它要求等条款)。未能在30日内签订上述协议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组织地块重新出让。
竞得人还须在用地范围内配建不少于62000平方米人才公寓(住宅),由南沙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单位以实际建设成本回购,实际建设成本不含建设期利息及相关财务费用,实际建设成本以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的造价评审为准;在办理房屋回购手续时按购房合同约定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购房款;政府回购人才公寓需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政府回购人才公寓的位置、户型套数等需在报建(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南沙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的同意,装修标准不得低于同项目商品住宅的装修标准。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