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安徽省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媒体确认,5月20日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政办【2020】10号)目前的确暂停执行。
政办【2020】10号文件提到,无为市取消商品住房2年限售政策,完善商品房项目预售管理,调整商品房住房价格备案等涉及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对于哪些政策可以执行,哪些暂停执行,无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
5月22日,无为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暂停执行政办【2020】10号文件中涉及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的条款的通知。此后,上述两个通知均从无为市政府网站页面上删除。
根据此前发布的无为市政办【2020】10号文件,无为市政府表示,为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取消(无政【2017】42号)文件中关于“居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在取得产权证2年后方可转让”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楼盘实际情况,按幢销售。开发项目在达到形象进度正负零时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4层及以下纯商办类项目完成基槽验收节点即可申请),预售资金纳入重点监管。对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备案价格8%以上的,需重新办理价格申报手续。
来源 :中国网地产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