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深圳市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通知,提出要深入开展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的专项处置工作。
截至2019年5月15日,深圳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共552宗,土地面积为4.44平方公里。
通知要求,在2020年11月30日前要全面清理辖区内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并根据处置原则和路径,“一地一策”制定每宗用地的处置方案,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全面完成处置工作。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则会组织验收各区专项行动成果。
通知提出的到期未收回临时用地的处置路径包括,清场收回临时用地,需填写《临时用地土地交接表》,清场收回临时用地后将移交土地储备部门入库管理;
按现状重新申请临时用地,即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其所服务的工程项目尚未竣工的,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按现状重新申请临时用地,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建设项目的实际竣工期限;
及完善建设用地供地手续。交通场站、环境卫生、文化体育、公安、供应设施等急需公共服务设施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符合规划、符合供地政策且经论证可按现状供地的,可按规定进行处置后完善建设用地供地手续。
而符合规划、符合供地政策且经论证不能按现状供地的,先依法清场收回临时用地,再按相关规定重新办理供地手续。
来 源:房讯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