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的统计数据中,关于“信用贷款”的一些变化引人关注——3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2.4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达7.7%,其中,信用贷款占15.4%,比上年末高1.9个百分点,占比显着提高。提高信用贷款占比,这一要求实际上已在监管层“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部署中多次被提及。
众所周知,小微企业往往缺乏足够的抵质押物,金融机构只有充分挖掘其信用信息,才能进一步对企业的信用风险等级做出判断,进而决定是否放贷以及贷款的额度和价格。
需要注意的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前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承压,信用贷款的发放工作也将面临一些新的困难。笔者认为,应对这些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应确保将征信记录的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今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落实通知要求的同时,判定企业风险时需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于受疫情影响、本金和利息延期还款的企业,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其次,深化“银税互动”,有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所谓“银税互动”,是指税务、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帮助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接下来,可针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更加迫切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大税收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各省税务机关可及时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名单,帮助银行主动对接企业需求、精准提供金融服务。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信贷产品。
最后,强化信用环境建设,推动信息畅通,进而实现信用识别、信用转化、失信惩戒,让企业敬畏市场、珍惜信用,最终形成良性循环。
在以上过程中,搭建好相关的数据平台是基础,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才能让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以浙江省为例,该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线。截至目前,已有82家银行机构入驻平台,共计2312个银行网点提供对接服务。该平台通过大数据局对接市场监管、法院、税务、环保等55个省级部门,旨在构建专业化的数据质量评价与控制体系,进而提高供需匹配的效率。
还要看到,数据平台建设并非止步于“简单拿来”,监管机构接下来应重点做好两方面的处理。一是根据银行办理业务的数据需要,梳理形成专门的主题库,确保银行“用得上”;二是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交叉验证,凡是有问题的数据,都要通过大数据局反馈到数源单位进行补证,确保银行能“放心用”。
来 源: 经济日报
编 辑: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