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网5月28日消息,财政部办公厅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通知,组织申报2020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据了解,中央财政将对每个示范地区给予1.5亿元定额补助。
根据通知,两部委将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10个示范市,重点向传统村落集中、工作方案扎实、吸引带动社会资本成效突出以及贫困地区倾斜。中央财政将对每个示范地区给予1.5亿元定额补助。
示范地区须按要求制定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具体任务,细化工作举措、配套措施及实施步骤,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资金,重点用于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民间资本投资改造传统村落按投资额给予奖励等,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保护、利用效果。
此外,通知还明确4方面要求: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示范地区按照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突出地方特色。要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布局与实施,根据地方自然环境、建筑风格、经济水平、群众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实施模式、技术路径等,明确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实施方案可行有效。
二是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示范工作要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既要注重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建筑、传统风貌的保护修复,突出文化特色,同时也要着眼于满足现代生产生活需要,加强对传统村落的现代化改造,完善交通、电信、卫生等基础设施,使之具备现代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传统村落的生命力。
三是带动民间资本参与。示范地区在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政府投入的同时,要通过完善制度及配套政策、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鼓励吸引各类民营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结合地方特色,发展旅游、文化、康养等特色产业,增强传统村落自我造血能力。
四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示范地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制度办法,明确传统村落日常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及有关要求,并探索实施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相适应的财政、融资、用地、收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确保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有章可循,逐步建立规范有效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