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官网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指出,公租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作为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需将人脸识别系统纳入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与工程项目同步安排、同步交用。
《通知》提到,公租房项目运营管理单位是人脸识别系统管理第一责任主体,负责人脸识别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为承租家庭提供便捷服务。运营管理单位要提前介入,结合自身实际需求,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参照本导则做好人脸识别系统的建设安装工作。
《通知》提到,公租房人脸识别系统建设方案纳入公租房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北京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公租房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做好数据统计分析,为北京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监管提供查询权限,并定期报送统计分析结果。
《通知》明确,公租房项目运营管理单位要切实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严格权限管理,建立完备的数据查询、使用审批流程,实现查询、使用过程可监督,可追溯。加强软件、硬件配备,存储的物理场所应配置必要的安防设备,数据传输要加密。
《通知》还明确,公租房项目运营管理单位要重视客户体验,针对承租家庭的生活需求,积极探索开发人脸识别系统多样性服务场景,丰富服务形式和措施。满足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等通行的便捷,对老年人等群体久未出入等异常情形进行预警提醒,重点帮扶弱势群体。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