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白云区政府10日消息,该区人社局于当日印发了《广州市白云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行政审核事权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据该办法显示,每年在广州市白云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符合该通知规定的条件之一,可申请人才绿卡,就能在白云全区购房。
白云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申请人才绿卡的条件很多,符合其中一条即可,比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双一流大学(A类和B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或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研究生以上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等。
据悉,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