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首宗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竞拍。
8月27日,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嘉善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公告,嘉善安可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于26日以1871.04万元的价格将大云镇曹家村一宗面积23.388亩(15592平方米)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拿下。
这也是嘉兴市首宗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今年7月27日,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出让公告显示,经嘉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嘉善县大云镇曹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大云镇曹家村上下村云海路西侧、中心河北侧,出让面积1559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餐饮用地、旅馆用地,起始价为900元/平方米,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
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嘉善县位于江浙沪三省交界,沪杭铁路、沪杭客运专线、沪杭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320国道横穿全县,素有“水乡泽国银嘉善”之美称,此次出让地块开发环境较为优越。
按照要求,此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过,该地块设置了最高限价,为1200元/平方米,超过限价部分竞无偿回购,当最高报价达到1200元/平方米(包含本数)时锁定限价,转入投报无偿回购的程序,投报无偿回购的报单幅度为建筑面积10平方米/次(或其整数倍),投报的无偿回购部分统一移交给曹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除无偿回购部分外其余建筑均由土地受让人全部永久自持,并办理一张不动产权证,不得分割登记;无偿回购建筑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参照国有土地相关规定各自缴纳。地块内住宿部分(含无偿回购)总客房数不少于100间,均需按《浙江省民宿等级评定管理委员会关于下发<浙江省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评定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旅民管[2018]3号)文件中规定的白金级民宿标准打造。地块总投资不少于1.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0.8亿元。
按照地块的出让结果,嘉善安可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上限价格1200元/平方米拿下地块,合计土地出让金为1871.04万元,同时无偿回购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650平方米(其中投报无偿回购200平方米,指定无偿回购450平方米)。
嘉善安可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佳屹表示,将对曹家村这一宗土地进行有效的规划,开发民宿、旅游等。
所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此前一直不得入市交易。今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现入市。
嘉善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嘉善发布”提到,今年,嘉善县在充分调研、认真研判、广泛征求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在坚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按程序分步骤,以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责进入建设用地市场交易。
此次的曹家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是经过认真筛选,得到了曹家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的通过,经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集体审查通过该地块入市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
据介绍,该地块所获得的土地出让金,40%作为调节金上交县财政,60%归村集体所有。除获得出让金外,村里还能无偿回购650平方米的商业服务设施建筑,并返租给受让人获得租金收益,实现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增收。同时,项目建成后,还可以新增就业岗位,让部分村民实现在家门口就业。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郑利平表示,新一轮的发展,尤其是城乡融合发展,面临着空间要素的制约。而农地的入市流转,既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又为二三产业发展提供了可利用空间。接下来,嘉善将精准调查集体建设用地数据,摸清底数,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制度,探索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当好城乡一体化发展排头兵。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