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的通知》,自2020年10月19日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作出了调整。
其中,在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方面,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9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调整为50万元。
《通知》增加购买外市二手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购买外市二手房应办出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方可申请提取。另外,还将停止受理物业管理费提取。
该通知有效期三年,由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及管理需要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出调整。
来 源:房讯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