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时代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就收购物业A及物业B与卖方订立协议。
上述两项物业的卖方,其中物业A的卖方为岑钊雄的配偶,卖方B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由岑钊雄的母亲关婉姬及岑钊雄的弟弟岑兆雄分别拥有90%及10%权益,卖方A及卖方B各自为时代中国关连人士的联系人。
物业A、B是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路410号2601室继2602室的商业物业,收购代价分别为人民币2618.42万元及403.144万元,合计收购代价3021.564万元。
时代中国表示,拟透过使用内部财务资源为该等收购事项提供资金,该等收购事项将让集团以相比市价相对较低的成本购买该等物业作自用。
卖方A于2000年以价格1214.122万元收购物业A,卖方B于2001年以价格199.84万元收购物业B。上述收购协议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属公平合理、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且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来 源:房讯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