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发布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被业内认为长租公寓将迎来最强监管。
主打品质和便利的长租公寓在出现之时,就抓住了年轻租客群体的需求。尤其是2017年出台的“租售并举”制度,让租赁市场迎来了春天,各路资本入局,长租公寓一时成为新的风口。
然而,从目前业内专家的分析来看,长租公寓盈利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一些规模较小的租赁公司资金链断裂,慢慢退出市场。而甲醛超标、用租金贷的形式回笼租金,也让长租公寓声誉受损。
今年多地出现长租公寓爆雷,或许有疫情带来的“黑天鹅”影响,但在“高收低租”“长收短租”的经营手段下,房东和租客无法直接联系,房东和长租公寓平台签约,租客也是和平台沟通,这种“背对背”式的沟通,给长租公寓平台跑路提供了机会。在多家媒体的报道中,直到房东找上门,租客才知道平台已经跑路,而房东也是此时才知晓,租客已经预交了一年的房租,自己却只收到一个月的租金。
这无疑给房东和租客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租客年付租金动辄上万元,虽说买卖不破租赁,但在现实情况里,租客一般只有两个选择:重新给房东交房租或离开。前段时间,因为房东强行驱赶房客,还上了微博热搜。而房东损失的几个月房租,也找不到中介弥补。
面对爆雷,不少地方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或住建局发文建议,租客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公寓品牌、警惕收房租金过高或者租金过低的现象等。这种提醒固然在理,房东和租客都要为自己的大意买单,可更重要的是如何为他们挽回损失以及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再发。
目前来看,成都和杭州出台的政策或许值得各地借鉴。房屋租赁企业要向房东支付的租金以及向租客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租赁资金,均应缴入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按照这种规定,不仅可以避免预付的租金被挪为他用,如果一旦平台跑路,租客和房东还能通过第三方账户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9月7日,住建部发布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第38条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屋权利人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租金、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在国家层面,也将有初步的规范。
当然,政策有了,还需要具体落地。由谁管理账户,如何给付平台,都要有更细致的规范和约束。希望政策的落地,监管的推进,能让正规平台走得更远,房东和租客权益都得到维护。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