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对象为列入杭州市已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要求公示名单中的企业。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称,为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工作,加大对住房租赁行业优秀企业支持力度,针对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杭州推出分级分类管控措施,起草了《通知》,调整相应等级风险防控金缴交比例,促进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主要涉及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对象、评审要求、申报程序等五方面内容。其中,重点明确了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对象为杭州已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要求公示名单中的企业。
对于这些住房租赁企业,建立年度评审机制,从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健康、接受监督管理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结果对企业进行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
《通知》还明确了对未落实资金监管分类管控工作的处理措施,未按期申报的住房租赁企业,风险防控金按100%缴交。
有业内人士表示,该举措可以更好监管租赁租金,同时根据审核结果缴纳风险防控金,评审结果优秀的公司少缴纳风险防控金,这类企业就会获得更多的发展资金,其他企业为减少资金的占用也会努力做好经营。每年评审也利于相关部门掌握租赁企业的真实状况,防患于未然。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每年下发申报通知,牵头组织做好申报、评审、公示等工作,具体程序涉及三个。
(一)法人申报。申报人应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编写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申报报告,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在杭总部统一向市住保房管局申报。申报法人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组织评审。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组织对各企业法人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主要采用书面方式,必要时对具体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审结果作为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的依据,达到良好、优秀两个等次纳入分类管控范围,风险防控金缴交比例从100%下调至80%和50%。如果企业连续两年评审结果为优秀,风险防控金缴交比例下调至30%。
(三)结果公示。评审后,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组织对异议企业重新审核。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