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晚间,康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披露2021年1月7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续会投票表决结果。
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一名股东就郭晓群、陈佩雄及王鹏英的投票资格提出反对,称彼等的所有股份(不论由彼等本身或其代名人持有)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不应被计算在内。
公告披露,股东特别大会主席黄雪辉听取股东特别大会上发言人士的意见后,经咨询顾问及基于主席所知资料,主席宣布彼将根据公司章程第74条行使其权利,宣布就股东特别大会之决议案,郭晓群、陈佩雄及王鹏英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投票权(除郭晓群于2020年8月7日收购的2,000股股份外)将不符合于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资格。
根据康宏环球资料,合共4,808,758,800股股份被视为由郭晓群、陈佩雄及王鹏英直接或间接持有及须剔除。因此,股东特别大会已剔除该等股份涉及的投票权。
此外,公告表示,康宏环球无法确定大会上股东持有的其他股份是否郭晓群、陈佩雄及王鹏英间接持有。由于剔除(或计入)就郭晓群、陈佩雄及王鹏英间接持有的其他股份并不影响股东特别大会提呈的决议案结果,为免因作进一步调查而延迟公布股东特别大会的决议案结果,固未有剔除该等股份。
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就6,615,552,136股股份进行表决。该等股份中,康宏环球坚信1,085,280,000股股份由陈佩雄实益拥有。时间关系,改公司未能对此作出明确确定。为了尽快公告投票表决结果,由于剔除(或计入)该等1,085,280,000股股份并不影响于股东特别大会提呈之决议案结果,该公司并未从香港中央结算表决的6,615,552,136股股份中剔除1,085,280,000股股份。
已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提呈决议案的股东持有股份总数为8,187,233,487股(并无剔除本公司并不知悉就郭晓群、陈佩雄及王鹏英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此举纯粹为了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之顺利刊发,但无损主席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关于该等股份将不予计算的决定)。
除上文所载,概无任何股东就股东特别大会续会通告所载之建议决议案进行投票之限制,亦无股东须就有关决议案放弃投票。
随后,康宏环球在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特别大会提呈的决议案表决结果。其中,动议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83(5)条,罢免陈志宏、吴荣辉、陈丽儿、叶怡福、冼健岷、陈士斌、潘铁珊、傅邝颖婷、白伟强、甄达华、王利民于该公司的董事职务的议案分别获得40.92%、41.69%、99.63%、40.92%、40.92%、40.92%、41.69%、40.91%、40.91%、40.91%、99.63%的赞成票。
由于超过50%票数表决赞成有关罢免陈丽儿及王利民为该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故有关决议案已于股东特别大会获通过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据悉,此前有媒体发布,康宏环球一群声称股东于2021年1月7日召开股东大会,并委任马时亨、石礼谦、郭晓群、谭礼宁、Habibullah Abdul Rahman和Terence Shu-Yuen Cheng下为该公司董事:
同日,康宏环球还发布公告提到,指称股东大会(如有举行)并非根据公司宪章和开曼群岛法律下有效举行的公司会议,指称被委任人士并未被有效委任为公司董事。这些指称被委任人士并没权力约束该公司,当中任何一人指称代表公司采取的任何行动均属非法及欺诈性。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