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蔡继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取消对城市人均建设用地不合理限制的建议》,其认为城市建设用地增长快于人口增长是世界性普遍规律,我国现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缺乏科学依据,长期以来对土地资源的计划配置和行政限制,导致了土地总体利用水平低,遏制了城镇化进程。这些不合理限制导致建设用地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大中小城市之间、住宅与工商之间的扭曲和低效配置,导致城市房价与收入比超高,抑制了城市居民消费。
自然资源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785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鉴于建设用地的控制不与户籍制度和城镇级别挂钩,因此户籍城镇化率偏低和城镇级别较低并没有直接关系,并且城市房价上涨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除因住宅用地供应外,还与分配方式、信贷政策、保障房建设等等相关。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显示,我国人均住宅用地面积已超过40平方米,在国际上已处于较高的水平,这表明对土地的管控与房价上涨并无直接关系。
答复表示,在资源环境紧约束下,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之后国际形势变化,我国更需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限制占用生态空间、农业空间,无法像人少地多的欧美发达国家采用低密度、长距离、机动化的城镇扩张模式,势必需要对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作出偏紧的控制。有研究表明,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放松人均建设用地的偏紧控制,将导致建设用地扩张,增加二氧化碳排放数量,不利于我国兑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国际承诺。
我国对人均建设用地进行严格控制并未遏制城镇化发展。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已达6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显示,近10年来我国城镇建设用地快速扩张,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出现较大幅度增加,特别是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城镇建设用地扩张速度明显加快。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结合建议,会同各有关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加强规划政策指导,持续深化土地要素领域市场化改革。将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按照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要求和空间发展新阶段,适时对人均城市、人均城镇等建设用地标准作出修订。
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方面,建立房地联动机制,指导人口净流入、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城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改善住房供求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推动入市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出台,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序引导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配合农业农村部指导试点地区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重点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成果。配合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做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因地制宜开展试点示范,打造一批特色样板,推广一批典型案例。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同时,按照中央关于探索建立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的要求,进一步研究完善增减挂钩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增减挂钩政策效益,积极支持乡村振兴和城乡统筹发展。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