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住建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集体土地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明确提高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供地质量,并统一纳入全市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今年本市力争开工建设1万套集体土地租赁住房,投放市场运营5000套(间)。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要依据居住人群需求特点及项目实际,弹性、合理配置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公寓型、宿舍型租赁住房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建筑规模原则按不高于地上总建筑规模15%的比例配置,住宅型租赁住房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配置,确有需求的配置比例也可适当提高至地上总建筑规模的15%;地下可按需求配置商业。同时,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公寓型、宿舍型租赁住房机动车停车位原则按照0.2辆/户设置,住宅型租赁住房原则按照0.6-0.9辆/户设置。
意见也明确,鼓励项目建设方将房源直接对接租赁住房需求集中的社会单位和企业,但只租不售,不得出让、转让,不得转租,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将落实监督责任,将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统一纳入全市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严禁“以租代售”情形出现。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也明确,纳入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计划的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租赁住户使用水、电、气、热均执行居民价格。
根据计划,今年全市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力争开工建设1万套,年内建成1万套以上,确保投放市场运营5000套(间)。
来源:北京晚报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