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每家普通债权人120万元以下(含120万元)的部分,由银亿股份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
截至2021年1月13日,涉及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经宁波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人共131家,已经完成105家的现金清偿,共支付普通债权清偿款97,300,266.98元;因部分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需要更正或未提供银行账户信息,还未就上述债务进行现金清偿,待上述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更正完毕或提供完毕后,将立即着手上述现金清偿事宜。
此外,2021年1月14日,银亿股份收到管理人通知,截至2021年1月13日,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已累计支付投资款人民币9.66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3亿元)至公司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投资款22.34亿元逾期尚未支付,构成违约。本次新增到账的3亿元投资款的资金来源将在后续投资款到账时一并进行披露。
与此同时,法院已裁定银亿股份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银亿股份面临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义务而被管理人单方终止重整投资协议的风险。如管理人单方终止重整投资协议,则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决定重新更换新重整投资人。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